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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综合消费贷款

发布时间:2018-09-17

  什么是个人综合消费贷款

  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,用于非营运汽车、大额耐用消费品、住房装修、境内外旅游费用、出国留学学费等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。


  贷款条件

  (一)年满十八周岁,身体健康,具有合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,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(含)。

  (二)具有合法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,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。

  (三)信用良好,无不良记录。近两年内,借款人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未出现:连续3次(含)以上逾期记录,或累计6次(含)以上逾期记录。

  (四)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。


  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

 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、婚姻关系证明;

  消费合同或协议;

  本行认可的合法收入证明;

  首付款证明;

  以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的,应提供担保人的有关资料;

  以抵押、质押方式担保的,应提交权利证明和办理抵(质)押的所需书面材料。


  担保方式的规定

  以土地、厂房、商铺、动产抵押的,抵押物评估必须按本行规定执行。

  以住宅房作抵押的,提供相关住宅房的证明,且贷款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%。

  保证担保形式的,保证人工作单位除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电信、移动、烟草、供电、金融,教师外,具有较高收入、自有住房,且保证能力较强的自然人均可担保,且必须出具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。


  额度、期限

  个人消费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其消费金额的70%;

  贷款期限:保证类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,抵押类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。


  贷款偿还有何规定

  期限在一年以内(含)的贷款可采用按月结息分期还本、按月结息到期还本、按月等额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;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采用按月结息分期还本、按月等额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