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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通州华商村镇银行银行函证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年10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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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【2020】12号)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【2020】21号)(以下简称“《操作指引》”)相关规定,现对我行银行函证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:

  一、业务范围

  函证业务是指会计(审计)师事务所获取在通州华商村镇银行(以下简称我行)开立存贷款账户的客户授权后,以函件方式向我行发送询证函,我行查询、核对相关信息在函件上回复有关情况的业务。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的相关规定。

  二、受理方式及回函方式

  1.我行接受会计(审计)师事务所邮寄和送达银行两种函证方式。

  2.送达银行函证所需资料:会计(审计)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、介绍信(工作证)或会计(审计)师事务所授权书,经办人员直接取走回函的,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。

  3.“银行询证函”格式应符合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相关规定,对确定无需询证的项目,应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,不应留白。

  4.“银行询证函”应加盖委托单位公章、预留印鉴章。如遇账户注销、托管账户等其他特殊情况,请具体咨询我行受理机构并配合我行提供签章及资料。

  三、受理机构

  函证业务回函及邮寄由我行总行财务运营部统一处理。回复函证由我行统一加盖业务专用章。

  联系地址: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170号通州华商村镇银行财务运营部

  联系电话:0513-86116006

  四、收费标准

  我行银行函证业务服务收费标准为手续费200元/份,邮电费以实际费用收取,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,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为准。

  五、业务服务与投诉

  1.对于未满足《通知》、《操作指引》及我行公示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,我行将拒绝回函。

  2.委托单位对回函有疑虑或回函内容不完整的,遇有回函不及时、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,可向经办机构反映。投诉建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513-86120097。

  本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,特此公告!

  通州华商村镇银行

  2022年10月26日